各市县(区)局、处,各事业单位,各派驻派出机构:
最近,我D众多领导干部纷纷因低级错误落马,对D及ZF的声誉造成了恶劣影响。总结起来,教训是深刻的,损失是惨痛的。
针对目前屁民穷追不舍的敌对态度,以及他们日益成熟的监控手段,防范工作已成当务之急。为进一步加强防范意识,增强预警常识,经研究决定,特制定领导干部“十不准”原则,望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,深入自查,切实遵照执行。
一、不准在会议及公共场合(包括公共厕所)携带高档香烟,尤其是“至尊九五”等品牌,目前它们已成屁民首选目标。
二、不准公开佩戴名表——调查显示,许多人握手的目的并非表示友好。
三、不准写日记,尤其是涉及组织与个人生活内容。电脑资料须严格保密,应列入保密制度范畴。目前艳照门、日记门等正处在高峰期,各单位须注意安全。
四、不准与若干部下发生性关系,更不准与他人共享一个女人。各单位及领导干部须注意调配人力资源,倡导低碳性生活,必要时可应用MBA理论加强情妇队伍管理。
五、不准酒后进入娱乐场所,尤其不准将服务员误认为小姐。建议在领导干部中普及生活常识,有效识别服务员与小姐,了解水果刀不仅可以切削水果,也可以用来切肉。
六、不准以各种理由向私人或企业借车,借车后不准更换车牌;不准酒后驾车,被抓后不准主动暴露身份及职务。
七、不准以自己的姓名命名饭馆酒吧娱乐场所等。不准在同一座城市拥有十五处以上房产。据最新统计学原理,超过十五处将使暴露几率上升100%。
八、不准轻易对网络诽谤及越级上访的屁民动用警察、监狱及精神病院资源,尤其避免制造超乎一般类型的死亡方式,如喝开水、躲猫猫、噩梦死等。对有可能采用站立死的屁民应及时将其摆平,不留后遗。
九、不准与媒体记者纠缠,任何情况下不准说出自己真实的想法。在未达到一定级别,有权抢夺摄像机及录音笔的情况下,不准与其有任何交谈或身体接触,尤其不准使用反问句,如“你是不是D员”“你打算为谁说话”“你是哪个单位的”等等。屁民正需要这样的把柄。
十、不准隐瞒年龄,不准更改姓名,不准伪造履历,不准贪污受贿,不准谋人遗产,不准将自己混同于一般屁民。
以上规定事关个人前途,事关D和ZF形象。各级各部门应组织领导干部认真学习领会,确保自身安全。
2010年3月15日
主题词:贯彻 执行 领导干部 十不准 制度 通知
抄报:博客中国网管领导小组
抄送:博客中国编辑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