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贱党,顾名思义,以“民贱论”为基础,以治理贱民为己任。
民贱党员,顾名思义,“民贱论”的倡导者与贯彻者。刘庆宁是位优秀的民贱党员,大人代表,刘庆宁大人代表了我们一直想要表达却又无从下口的主张。
对于那些不断上访,“严重影响领导正常生活和工作秩序”的屁民,孙东东精神病专家已从学术的角度证明了他们的危害。他说“对那些老上访专业户,我负责任地说,不说百分之一百,至少百分之九十九以上精神有问题,都是偏执型精神障碍。”“偏执型精神障碍属于需要强制的一类,因为它扰乱社会秩序。”震耳发聩。
孙东东精神病专家的话代表了一种理论,而刘庆宁大人则从立法的层面对上访屁民作了定性,接着就该是执行了。是立即执行还是缓期执行?这需要领导们在恢复“正常生活和工作秩序”后研究决定。
本人积极附议刘庆宁大人代表的议案,并作补充如下:
一、建议推举民贱党为执政党,使中国进入真正意义上的“发指社会”。
二、充分发挥民贱党的企业家与经济学家的优势,对政府上访接待处与监狱实施兼并,开展股份制经营。
三、以上访者行为作为分类标准,凡喊口号、打横幅、散发材料、静坐、非法聚集与滞留者收入普通监区,自伤自残者直接押送重犯区。
四、对于长期上访者,只有精神病院是不够的,还需要更为有效的管制机构,比如监狱与看守所。山东新泰上访者孙法武等人被关进精神病院,非但未能制止他们的上访冲动,更造成了恶劣影响。相反,林立峰就是一个正面例子,作为精神病人,他从收监到治愈只用了24小时。
五、对自伤自残的上访者应尽量满足其特殊要求,可就地组织躲猫猫等游戏,或邀请他们免费品尝开水。
六、对自杀者将依据“刘庆宁法”,处以7年以上15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七、对散落街头,尚未收监的上访者,可交由城管协助管理。
八、建议进一步规范上访者的个人形象及服装款式,凡穿状衣举状纸者一律禁止上访。上访形象与服装可参照犀利哥风格。
九、据完全不统计,上访屁民中99%都是把上访当作了旅游观光。他们自助或组团,由乡下进到市区,一边欣赏市容市貌,一边破坏市容市貌,尤其严重的是影响了领导们的正常生活秩序和正常工作秩序——简称“二常序”。
另据完全不统计,经常上访的屁民中99%都把上访当作了毕生追求的事业。不将他们绳之以法,“二常序”必将成为空话。
十、上访屁民十恶不赦,故需综合治理。一是从源头抄家、没收家当;二是对进城或进京者一律抓回羁押;三是当地干部可与黑社会联手对上访者施以重拳打击;再加上大人代表刘庆宁的“扰乱信访秩序罪”,这样四管齐下,不愁上访毒瘤不除。
欧耶。